赵海鹰
中央音乐学院学报. 2005, 0(2): 58-65.
由于重奏演奏形式以及弦乐器音色和音准调控的特殊性,使弦乐重奏对演奏者听觉能力的要求有别于独奏与合奏。内心听觉能力是塑造音乐形象所必须具备的能力,而重奏中同一音乐形象在不同声部间的重复极为常见,这就需要演奏者具备良好的听觉记忆力;弦乐的音准在实践中是一个动态的概念,由于重奏的多声性要求各声部在选择音律音准、控制音色上达成一致,因而重奏演奏者必须具备极其细致的音律和音色听辨素质;重奏以其各声部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协调的均衡美打动听众,各声部力度的平衡是其展现美的重要因素之一,因而演奏者还需具备立体化的听觉思维和细致的音强听辨能力。因此,在视唱练耳训练中我们应注意听觉敏锐性的培养,并重视多声部音乐训练,使视练课训练更能针对重奏表演审美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