胥志强
中央音乐学院学报. 2024, 0(2): 53-65.
赫尔德是民歌概念的创造者和民歌研究的先驱。但不同于后来民族主义者的看法,赫尔德理解的“民”(Volk)是涵盖部落、地方和民族等多个层面的人类共同体,他所谓的民歌也不只是民族歌曲,而是指具有共同体精神的歌曲。民歌与共同体具有一种相互界定的关系,一方面民歌的自然品质体现了“民”的理想特征,另一方面民歌也是塑造和维系“民”共同体的重要方式。这个意义上的民歌,既具有民族性和地方性也具有普遍人性,具有集体精神但创作者也可以是个人,受传统的影响但要求不断地创新。赫尔德的民歌理论对我们反思常见的相关观念混淆,提供了重要的启示。